廉署未有會見李國寶 余振昌供稱相信李不會合作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2/02 13:11

最後更新: 2017/02/02 13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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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國寶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接受利益案續審,廉署執行處處長(政府部門)余振昌今作供指,廉署沒有就35萬現金事宜跟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會面,余指於調查期間,須約5個月時間接見有關職員,所有已錄取的口供,均須經東亞銀行法律部檢視後才獲簽署,而其中2名職員於會面時由律師陪同,兩人的口供則被律師要求修改及加入意見。

余續供稱曾考慮過應否接見李國寶,「但要見佢需要警誡下接見佢,我哋以往經驗相信李先生不會同我哋合作提供有關資料嘅」,余指綜合以上原因,決定不接見李國寶。余又形容替東亞銀行職員錄取口供須經很多關卡,因所有口供均須經法律部。